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至2025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共查处、终止、终止3家保险中介集团和57家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清理专业保险经纪机构3730家、兼职保险代理人226家。消费者在网上平台咨询或购买保险产品时,往往是由持牌保险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险中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职销售保险的专业中介机构,另一类是不销售保险而是“兼职”销售的兼职代理人。这两类机构通过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赚取佣金,同时还负责为客户提供服务。 近年来,保险中介机构发展迅速,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改善保险市场结构、促进保险业专业化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但一些中介机构利用虚假人员、制造保单赚取佣金、擅自跨地区拓展业务、注册后不实际经营等变身“空壳”公司等歪曲理念销售保险产品。这些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阻碍消费者投诉并损害利润。 2024年起,金融监管部门将清理保险中介市场,规范和提高保险中介市场质量,依法依规逐步淘汰从事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异常经营的保险中介,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展开大规模查处。消除缺陷并改进提高保险中介机构的质量不仅减少了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的发生,而且提高了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质量,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保银一体化”背景下,剩余保险中介仍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不仅面临专业人才的竞争、服务的竞争,更面临创新发展的竞争。同时,保险中介机构要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配备装备。另一方面,要从产品推广转向需求驱动推广,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保险中介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与保险公司紧密合作,不断发展的。在很多情况下保险中介正在加强与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型保险公司的联系,推出定制化、畅销的产品。例如,中小型保险公司人力成本有限,可以专注于产品研发和资金投入,而保险中介则主要负责保险产品的推广和销售。随着数字化转型加速,双方可以利用“小船易转”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实现合作共赢。 (作者:于勇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富忠明)
缩小保险中介差距,提高质量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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